儲存格內容的有效性

您可以對每個儲存格進行定義,確定哪種類型的內容在該儲存格中有效。對儲存格而言無效的條目會遭拒絕。

警告圖示

輸入新數值時會啟動有效規則。如果已在儲存格中插入了無效值,或者您以拖放或複製與貼上的方式在儲存格中插入了一個值,有效規則將不會起作用。


評註圖示

您可隨時選擇 [工具] - [偵測],然後選擇指令 [標記無效的資料],以顯示包含無效值的儲存格。


利用儲存格內容的有效性

  1. 選取要定義新有效規則的儲存格。

  2. 選擇 [資料] - [有效]

  3. [條件] 標籤頁面,中輸入符合要輸入儲存格中的新數值的條件。

  4. [允許] 欄位中,選取一個選項。

  5. 若選取「整數」,則不允許出現諸如「12.5」之類的數值。選擇「日期」,則可允許以本地日期格式或連續日期的形式輸入日期資訊。同樣地,「時間」條件允許以諸如「12:00」或連續時間的方式輸入時間值。「文字長度」規定儲存格中只能含有文字。

    選取 [清單] 以輸入有效條目的清單。

  6. 選取 [資料] 下的下一個條件。依您所選,其他的選項會變成可選。

確定了儲存格的有效條件後,可以使用另外兩個標籤頁面以建立訊息方塊:

To display the error message, select Show error message when invalid values are entered.

評註圖示

如果您在「錯誤報告」標籤中變更了儲存格的動作,然後按「確定」來結束該對話方塊,則您必須在那些變更生效前,先另選一個儲存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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