隱入文字

如果符合條件,您可以使用欄位和區塊隱入或顯示文件中的文字。

您必須先建立在條件中用於隱入此文字的變量才能隱入文字。

建立變量

  1. 在文件中按一下並選擇[插入] - [欄位指令] - [其他]

  2. 按一下[變量]標籤並按一下[欄位類型]清單中的「設定變量」。

  3. 按一下[格式]清單中的「General」。

  4. [名稱] 方塊中鍵入變量的名稱,例如 Hide

  5. [數值] 方塊中輸入變量的值,例如 1

  6. 若要隱入文件中的變量,請選取[隱入的]

  7. 依序按一下 [插入][關閉]

隱藏文字

  1. 在文件中您要加入此文字的位置按一下。

  2. 選擇[插入] - [欄位指令] - [其他]並按一下[功能]標籤。

  3. [欄位類型]清單中按一下「隱入的文字」。

  4. [條件] 方塊中輸入陳述式。例如,使用您先前定義的變量,輸入 Hide==1

  5. [隱藏的文字]方塊中鍵入您要隱入的文字。

  6. 依序按一下 [插入][關閉]

隱藏段落

  1. 在要加入此文字的段落中按一下。

  2. 選擇[插入] - [欄位指令] - [其他]並按一下[功能]標籤。

  3. [欄位類型]清單中按一下「隱入的段落」。

  4. [條件] 方塊中輸入陳述式。例如,使用您先前定義的變量,輸入 Hide==1

  5. 依序按一下 [插入][關閉]

評註圖示

您必須從功能表 [檢視] - [隱藏段落] 移除核取標記,以啟用此功能。設定核取標記時,無法隱藏段落。


隱藏區段

  1. 在文件中選取您要隱入的文字。

  2. 選擇[插入] - [區塊]

  3. [隱藏] 區塊中,選取 [隱藏],然後在 [條件] 方塊中輸入表示式。例如,使用您先前定義的變量,輸入 Hide==1

  4. 按一下 [插入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