隱入文字
如果符合條件,您可以使用欄位和區塊隱入或顯示文件中的文字。
您必須先建立在條件中用於隱入此文字的變量才能隱入文字。
建立變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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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文件中按一下並選擇[插入] - [欄位指令] - [其他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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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一下[變量]標籤並按一下[欄位類型]清單中的「設定變量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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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一下[格式]清單中的「General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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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Hide。
方塊中鍵入變量的名稱,例如 -
在 1。
方塊中輸入變量的值,例如 -
若要隱入文件中的變量,請選取[隱入的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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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序按一下
和 。
隱藏文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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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文件中您要加入此文字的位置按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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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[插入] - [欄位指令] - [其他]並按一下[功能]標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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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[欄位類型]清單中按一下「隱入的文字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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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Hide==1。
方塊中輸入陳述式。例如,使用您先前定義的變量,輸入 -
在[隱藏的文字]方塊中鍵入您要隱入的文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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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序按一下
和 。
隱藏段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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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要加入此文字的段落中按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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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[插入] - [欄位指令] - [其他]並按一下[功能]標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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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[欄位類型]清單中按一下「隱入的段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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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Hide==1。
方塊中輸入陳述式。例如,使用您先前定義的變量,輸入 -
依序按一下
和 。
您必須從功能表 [檢視] - [隱藏段落] 移除核取標記,以啟用此功能。設定核取標記時,無法隱藏段落。
隱藏區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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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文件中選取您要隱入的文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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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[插入] - [區塊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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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Hide==1。
區塊中,選取 ,然後在 方塊中輸入表示式。例如,使用您先前定義的變量,輸入 -
按一下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