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標籤

在文字文件中,您可以將連續編號的標籤增加至圖形、表格、外框和繪圖物件。

您可以編輯不同類型標籤的文字和號碼範圍。

評註圖示

當您在圖片或物件中加入標籤時,物件和標籤文字將放置在新的外框中。當您在表格中新增標籤時,標籤文字會作為表格旁邊的段落插入。當您在外框中加入標籤時,會在文字方塊內部的文字中現有文字的前面或後面新增標籤文字。


提示圖示

若要移動物件與標籤,請拖曳包含這些項目的外框。若要在移動外框之後更新標籤編號,請按 F9。


若要定義標籤,請繼續進行以下步驟:

  1. 選取您要加入標籤的項目。

  2. 選擇「插入」-「標籤」

  3. 選取您要的選項,然後按一下 [確定]。也可視需要在 [類別] 方塊中輸入不同的文字,例如 [插圖]

評註圖示

您可以直接在文件中編輯標籤文字。


標籤由符合標籤種類名稱的段落樣式進行格式化。例如,若插入「表格」標籤,則會將「表格」段落樣式套用至標籤文字。

提示圖示

LibreOffice 可以在插入物件、圖形、外框或表格時自動加入標籤。請選擇 - [LibreOffice Writer] - [自動標籤]


將章節編號加入標籤

編號和編號樣式

加入項目符號

加入編號

在個別段落中關閉項目符號與編號

合併編號的清單

定義號碼範圍